金海兰 张小军 | 合作化的共生经济:日本生活合作社运动的根基 | 后疫情时代世界合作社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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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化的共生经济:日本生活合作社运动的根基
金海兰 |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
张小军 |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本文刊载于《探索与争鸣》2021年第4期
非经注明,文中图片均来自网络
日本生活合作社的基本发展历程
世界合作社运动已有近两百年历史。1844年,英国28位工人及个体经营者组成了“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是世界上第一个获得成功的合作社。《日本生活协同组合运动史》中记述,日本最早的罗虚代尔式合作社是1879年产业革命前成立的“共立商社”。1900年,日本政府出台《产业组合法》,根据这个法案成立的消费合作社大多是以生产者特别是以务农者为中心的合作社。伴随大正时期民主运动的发展,日本多个大城市兴起生活合作社运动,从以生产者为主的合作转向购买消费的合作。例如,1921年成立的“神户购买组合”和“滩购买组合”,是现在全世界最大的“COOP神户”消费生活合作社的前身。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生活合作社运动开始复兴,当时合作社多数为解决供给制物资分配的街区合作社。1945年日本协同组合同盟成立(日本生活合作社联盟前身),1948年日本政府颁布《消费生活合作社法》,1951年根据该法成立了日本生活合作社联盟,日本社会活动家贺川丰彦出任第一任会长。联盟宣称“和平与更好的生活是生活合作社的理想和使命”。20世纪50年代,各地工会附属的勤劳者合作社与劳工阶级的生活守护运动紧密结合,合作社作为保障劳工阶级福利的组织而获得发展。20世纪60年代以后,面对急速城市化带来的基础生活设施不足、物价高涨、有害的食品添加剂、各种环境公害等问题,城市地区的生活合作社运动得到消费者、居民的支持,呈现出令人瞩目的发展态势。20世纪80年代,为了实现经营规模的竞争优势,日本各地的生活合作社通过合并成立联盟。20世纪90年代后,日本合作社联盟组成超越县域的事业联合会。2010年后,又进一步实现了跨越县域的大型合并。
值得一提的是,20世纪90年代后,虽然日本生活合作社社员的增长还在继续,但是在经济泡沫破裂后,以社区生活合作社为中心的日本合作社面临很多问题。为避免发生20世纪后期英国生活合作社所遭遇的倒退境况,日本生活合作社联合会进行了反省,参加了1995年在曼彻斯特召开的国际合作社联盟百年纪念大会,通过了作为世界合作社运动指南《开拓21世纪的新合作社原则》。关于日本合作社的运行机制,西城户诚和角一典2002年通过在北海道生活俱乐部生协实施的社员问卷和访谈调查,发现生活俱乐部生协所构建的理念与现实之间的差距,尝试回答生活俱乐部生协陷入“停滞”“沉寂”的原因之一,是将社员参与开发的非营利目标的“消费材”(仅具有使用价值)视为“商品”(具有剩余价值)。内桥克人提出,为了对抗新自由主义思想的市场万能主义的“竞争经济”,可以在各种各样的资源循环型的社区活动中运作以参加、协作为原理的经济体系。它构建了以修复社会为目的的“运动性”及对抗大资本的“事业性”,其主要承担者是市民运动、NPO、NGO、合作社组织。加藤善正认为,新自由主义市场、拜金主义等带来的失业、贫困、经济差距的扩大、社会保障的后退、社区的崩毁、出生率的下降、人口老龄化、经济萧条与通货紧缩等现实状况,可以借助“人的逻辑”“合作的原理”加以分析,以对抗“资本的逻辑”。需要反省的是:合作社本身是否被这种竞争原理、新自由主义所毒害?如何从这种危险中摆脱出来?由上可见,日本合作社一直对国际合作社运动的理念进行反思,并自觉防止陷入“资本逻辑”和新自由主义的陷阱。合作社由大家共资建立和运营,不以追求商业利益为目的,社员自己进行管理决策,每个人可以获得公平民主的分配,体现了共生经济的特征。
日本“COOP神户”消费生活合作社
但总体来说,日本学界对于合作社的理论研究不多。既有研究偏向于描述性的思考,虽然在理论上明确表示合作社的理念是反对“资本逻辑”和新自由主义,但是对于合作社的“共生逻辑”及其共生经济思想与制度讨论并不多。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日本社会再次面临着如何应对疫情的社会选择,其采取的是一种“民间共生治理模式”,即在政府动员和治理能力有限的情况之下,主要依靠和发挥社区与基层社会组织的作用。其中,日本生活合作社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激发出这类组织的发展潜力,合作社的共生经济由此演变为一种社会危机下的共生型治理。因此,本文希望通过对日本生活合作社(日本生活协同组合,简称日本生协)历史发展轨迹的梳理,探讨日本合作社经济如何在反抗资本主义经济中发展壮大,从而进一步理解日本合作社的根基——共生经济及其深层机制。本文的基本结论是,共生经济的核心是“共有基础上的个人所有制”,具体包括“大家的我”的理念、非营利共生企业、去商品化的“消费材”,共生型资本与市场,以及政治平等与互动式民主等。这些基本理念反映出日本合作社共生经济挑战资本主义资本经济的深刻内涵,也在疫情中显示出共生型治理的制度和文化优势。
核心优势:反抗社会危机与应对治理因素
(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反抗社会危机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日本社会陷入了空前的危机,由于战后生活物品十分匮乏,黑市伪劣商品泛滥、物价高涨,因此在大都市诞生了对抗上述现象的消费者组织。1945年成立的日本协同组合同盟开始为消费生活合作社的立法而奔走,终促使1948年国会颁布了《消费生活合作社法》。在1950— 1953年朝鲜战争期间“特需经济”的推动下,日本经济实现了奇迹般的复兴,但经济的快速发展也造成了社会畸形,导致食品安全、空气污染、环境公害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并引发了反抗这些时弊的消费者运动和生活合作社的复振。
从1955年左右开始,日本经济进入高度成长期。20世纪60年代是日本的社会变革时代,从战后混乱中复苏的日本旧财阀及各大企业也不断加剧资本积累,操控日本经济并影响日本政界。池田勇人内阁推出高度经济增长政策,日本社会弥漫着“利于经济增长则善,反之则恶”的价值观,在20世纪60年代后半期到70年代表现得尤为鲜明。在经济增长之“光”下,片面的经济优先政策带来了诸多社会“阴影”,包括物价的异常连续上涨、劣质有害商品的非法流通、工厂排放的浓烟和汽车尾气带来的空气污染、工业废水带来的环境公害病患蔓延,更严重的是虚假或不当食品标识、食品添加剂的泛滥等造成的食品安全危机。此类重大社会问题引发了一系列社会运动,包括反对环境公害的环保运动,维护食品安全及反对物价异常上涨的消费者运动等,这些追求经济政治民主的市民运动在日本各地此起彼伏。
1955年日本还发生了最为恶劣的食品安全丑闻“森永毒奶粉事件”。1960年发生了食物造假的假商标事件,如贴着“牛肉大和煮”商标的罐头里面牛肉成分不到十分之一,引起各地消费者发起反对商品虚假标识的运动。这些事件促使日本政府制定了《景品表示法》。此外,伴随日本国民的饮食生活开始走向西洋化、速食化,大量使用防腐剂、杀菌剂、抗氧化剂、人工色素等危害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出现在日本家庭的餐桌上,使得消费者陷入“我们怎么才能买到可信的东西”的困扰,故此,日本消费者运动的首要目标便是抵制物价上涨、驱逐食品添加剂及不安全食品。
日本各地的消费者为了对抗垄断资本的价格霸权、买到安心安全的食品及生活用品,在先行设立的各个大学生活合作社的支援下,形成了以家庭主妇为主体的生活合作社。1956年,以生协联盟为中心,日本主妇联盟联合其他消费者团体,组成了全国消费者团体联络会。1957年召开了第一届全国消费者大会,并通过了《消费者宣言》。20世纪60年代后,日本各地社区生活合作社的创建和发展,是消费者运动的一种历史选择。消费者运动初始多为诉求型运动,针对问题和损害发声、签名、请愿、游行,但在有权有势的少数者面前,群众的诉求常常遭遇被无视、被拒绝的情况。面对这样的现实,消费者不满足于提出诉求,而是通过生活合作社来解决。日本生活合作社通过开发放心安全的自有品牌产品,不仅解决了社员们的餐桌安全问题,而且对于日本流通行业整体带来了巨大影响。
消费者的组织和消费者运动,也是20世纪70年代后日本社区消费生活合作社成立和发展的基础。换言之,成立社区消费生活合作社是日本消费者组织和消费者运动的选择和归宿。日本的生活合作社一直践行着国际合作组织的原则并进行本土化的创设实践。比如,战后初期(1945—1949年)的消费生活合作社(据统计有6500多家),多为战争中的配给制团体,如邻里组、街区会的延伸,包括战前职场附属生活合作社的复苏。这些战后经济管制下的配给机构,承担确保分配粮食等紧缺物品的机能,其核心口号是“确立民主的配给机构”。为了避免买到含有各种危险添加剂的食品,盛冈生活合作社、岩手生活合作社应社员的要求,自主开发以“使用岩手产原料、尽量在本地工厂加工”“社员参加开发与改良、社员协助推广”为核心概念的各种产品。加藤善正所在的岩手生活合作社涵盖16个地区150个支社委员会,至今岩手生活合作社的自主开发产品超过140种,每年销售额达14亿日元。20世纪90年代,日本合作社社员生活及合作社本身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伴随着IT业发展带来信息交流及人际沟通方式的变化,在社员集中的东京地区的各个合作社中的宅配业务获得成功发展。而在社员人数分散的地区,“COOP札幌”的做法也备受关注,该合作社在北海道强化送餐、养老服务,根据社员建议不断改善。即使在网络商业的环境下,生产者和消费者共主体的产销合作依然有着顽强的生命力。日本生活合作社的发展路径及事业生态,受制于1948年出台的《消费生活合作社法》(即生活协同组合法)的规定,目前包括“购买生协”(其中大部分为社区的“购买生协”,还包括各地企事业附属的“购买生协”)、“医疗合作生协”“共济生协”“事业联合体”等组织。据统计(见表1),2018年有全国性和地方性生活合作社568个,约有社员2900多万,占到日本2018年总人口1.27亿的约23%,社员出资数约合人民币800多亿元。其中消费生活合作社(购买生协)431个,占全国生协的大半。社区消费合作社123个,其社员家庭占到日本总家庭数的38.1%,表明有近四成日本家庭加入了社区生活合作社。战后日本的生活合作社如此规模的发展,正是生活合作社依照合作共生经济理念运行的结果。
(二)疫情后应对治理困境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给全世界带来双重挑战:一方面是经济遇到挫折,另一方面是社会治理陷入困境。此时,日本合作社的互助经济体系就成为日本社会应对疫情的重要力量,其在合作联盟内部开展广泛的互助合作来抵御疫情突发给社员生活带来的困境。除了一般的捐助,“集体助销”充分体现了合作社产销一体化的共生优势。在社会治理方面,日本合作社向国会提案尽快赋予“劳动者合作社”法人地位,让这类基层社会的慈善共生组织的社会救助合法化,同时提出了日本粮食安全长远自给的建议。日本大学生活合作社联盟组织还召开网络视频会议,探讨后疫情时代的大学生活及日本社会生活正在发生及可能发生的变化。疫情以来,日本各个生活合作社的宅配业务量及新加入网购业务的社员人数猛增,部分食品及生活用品出现断货或延迟发货现象,合作社组织发挥其互助共生的价值原则,积极与社员沟通,并与各地政府合作,协助解决当地老龄人口、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生活困难。
1.互助经济内生援助
2020年6月16日,疫情导致经济活动萎缩,造成更多人面临生活窘迫。本部在东京新宿区的生活俱乐部生活合作社联盟针对这个问题,以紧急援助的形式给生活处于窘迫状态的人赠送大米。这次活动链接了生产者网络及各地的福利社团网络。生活俱乐部与合作组织进行信息交换,探讨对生活贫困人群的援助方式,发现其对主食大米的刚性需求,并得到长期合作的生产者团体——全国农业Pearl Rice株式会社的赞助。生活俱乐部调拨了山形县产大米25吨(5000袋 ),援助对象为生活俱乐部各分社的相关团体,包括各福利社团、儿童食堂、劳动者合作社(workers collective)、“食物银行”等,此外还有需救济的社会青年团体、受灾地区的受救济团体等。
2020年7月,与生活俱乐部合作社在食品宅配事业方面合作的很多生产者也受到疫情造成的经济萎缩的影响,学校配餐的停止及食材需求的减少,给这些生产者造成一定损失。为此,生活俱乐部从支援合作生产者的角度印发了“支援产地、美味吃起”的产品目录14种,涉及8个合作社,号召生活俱乐部社员40万人下单购买,这一行动堪称共生合作的壮举。
新冠肺炎疫情的长期化还导致很多人面临失业或半失业,生活出现困难。生活俱乐部就通过食物银行和儿童食堂等日常交流团体,持续对贫困群体进行援助。2020年8月开始发起“对新冠病毒感染扩大带来的生活贫困人群的支援捐款”,以合作社社员为中心,共募集2646.2万日元的捐款。生活俱乐部还通过一般社团法人生活俱乐部福利事业基金给予12个团体,包括非营利法人反家暴对策中心、神奈川儿童援助中心、儿童养护设施圣约瑟之家、老鹰草根食物银行、反贫困千叶互助会等机构。
日本生活合作社在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况下的各种应对,是其作为民间共生经济体的价值取向的体现,在日本社会遭遇的历次灾难中都发挥着积极扶助、互相支持的连带作用。这种良好的产销关系,是生活合作社的核心价值所在。产销合作将生产者和消费者连接起来,形成“共主体”。“‘产销合作运动’正是将这些产品作为生活必需品、以人为媒介、由生产者和消费者发挥主体性的行为”。
2.向国会提交疫情防治提案
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日本生活合作社积极参与日本社会治理并进行政策提案。2020年7月16日,生活俱乐部发布了合作社致总理大臣安倍晋三的请愿书以及《关于新冠病毒感染扩大防治对策的政策提案》。请愿书说:“生活俱乐部面对新冠病毒感染扩大所造成的经济社会影响,与社员、职员、合作社等与生活俱乐部相关的各方共同努力想办法减少疫情,同时摸索人与人之间的连带、互助合作的社会存在方式。”生活俱乐部联合会代表理事会长伊藤由理子《关于新冠病毒感染扩大防止对策的政策提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建议日本政府的持续性补助金对象扩大到在疫情期间发挥不可或缺作用的“workers collective(劳动者合作社)”“works coop(劳工联合会)”等团体。“在日本,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以‘劳动者合作社’‘劳工联合会’等名称开展活动,当今约有25000名劳动者和约440亿日元的事业规模。在与自治体和地区各团体的合作中,以看护、福利和育儿支援为主,在高龄者、生活贫困者、残疾人、就业困难的年轻人的生活和工作支援等社区社会各种需求领域,广泛开展事业活动。”因此建议,“为了实现可持续、有活力的社区社会”,“需要将这些团体加入到可持续性补助金的补助对象中进行紧急救济。并且,不仅是劳动者合作社,作为没有固定法人的社团经营事业并完成了纳税义务,为社区作出贡献并解决社区课题的非营利的任何团体,都应被添加到持续性补助金的补助对象中,请政府重新考虑支付条件”。
(2)在全世界新冠肺炎疫情严峻的形势下,不依赖海外粮食供给,通过提高国内粮食自给率,保障日本的粮食安全。“新冠肺炎疫情在世界范围内蔓延,对世界食品贸易产生影响。据联合国粮食农业组织(FAO)称,以俄罗斯为首的一部分出口国已经采取出口限制措施,谷物的国际市场行情呈上升趋势。在紧急情况下,各国应该优先保障本国的食品安全。”“(政府)不要停留在最近新冠病毒感染扩大问题上,更要长期应对因地球过暖引起的气候危机而引发的粮食危机。日本过度依赖进口小麦、大豆、玉米、菜籽等基础谷物,为防备无法如愿以偿进口时的危机,应该加强风险管理。”
3.与政府合作,解决困难群体的生活难题
日本生活合作社联合会对全日本65个主要地区合作社联盟的调查显示,2020年2月起,合作社联盟销售额连续数月超过去年同期。先是口罩等防护用品出现全国性缺货,2月下旬全国各级学校停课后,民众居家时间增加,大米、碗面、冷冻食品、意面等可存放食品的需求激增。4月政府发布紧急状态宣言后,网络购物人数增加到去年的8倍以上,其中大多是中青年家庭。全日本各个生活合作社店铺采取各种措施减缓购物社员对新冠病毒的不安。比如,在COOP神户专门设置“高龄者专属购物时间”,照顾老年人、残障人士、孕产妇等特殊人群,采取移动售货车及购物接送车等措施,援助购物弱势群体。在福井县民生活合作社,为有停课学童的家庭提供“福井县民生活合作社停课支援宅配餐盒”。各个地区的生活合作社也与当地政府签订“守护社区协定”,由负责宅配的合作社职员确认配货目标家庭高龄老人的居家健康状态,再由持痴呆症援助志愿者证的店员汇总来店老人迷路等异常状况并及时与家人联络。上述各种生活合作社的合作共生理念支持下的各类暖心措施,有助于解决疫情爆发后各地政府力所不及的问题,更加凸显生活合作社组织是承担日本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翼。上述援助行动和向国会的提案,也反映出日本共生经济组织的活力与社会责任。
日本生活合作社发展的四重社会张力
日本生活合作社在10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一直伴随着全球资本主义的扩张和日本社会近代资本主义发展过程。合作社的波浪式发展以及不断走强的趋势,在社会结构的意义上反映出相对边缘的合作共生经济与主流的资本剥削经济之间的社会张力。
1.市场张力:资本市场VS共生市场
日本生活合作社的发展史,是与限制和阻碍生活合作社发展的各种势力作斗争的历史,特别反映在市场的争夺上。20世纪50年代,鸟取县、大分县和熊本县等地发生了激烈的反对生活合作社或限制生活合作社发展的运动。如在鸟取县,日本商工会及各地商工会等组织集结起来反对生活合作社,他们通过支持商工会的政客对各级地方议会和国会施加压力。又如,东京江东区生活合作社店铺开设时,也遭遇到本住宅区的商店会会长等18人通过向议员递交陈情书的方式表达反对,要求东京都经济商业局斟酌“生活合作社的开店”事宜,认为其会导致经济商业局内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消费经济部与保护中小企业利益的商工部之间关系的紧张。之后,日本政府制定的《百货店法》和规范超市经营活动的《商业活动调整法》等法案,也不断对生活合作社运动进行限制。
与资本市场不同,合作社有自己的共生型市场。为了避免人们将其与商业超市混为一谈,合作社提出从“产地直销”到“产销合作运动”的过渡。前者是以货币为媒介进行交易的经济行为;后者是将生产者和消费者连接起来的尝试,农户用心诚实种养殖,得到消费者的信任和尊重,而消费者知道食物来自哪里,产品是谁生产的,可以安心享用。
2.资本张力:私有资本VS共有资本
“共有资本”是生活合作社的特点之一。“共有资本”在生活合作社表现为“市民资本”,体现了“共同出资、利用、运营”的原则。社员不仅仅是购买者,也是合作社事业的投资者。如上述“盛冈牛奶会”的运营即由参与成员民主进行,发起代表委员由大家推选。共同购买产生的剩余金分配,采用了余额返还的方式。1969年时的创设总会提出,成立盛冈市民生活合作社的出资金每股1000日元,到进行预决算的时候,每户可得到约300日元的剩余返还金额。如果再每户追加200日元,将这500日元作为前期出资金,剩下的500日元到来年3月共6个月陆续交上即可,这样每户1000日元的出资金就可以凑齐,保证大家入会。可以说,这300日元的剩余返还金,是单纯靠理论及书籍无法理解的体验。近年,日本学者强调与市民社会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资本”的概念,加藤善正正是通过这样的实践,让社员充分理解了生活合作社共有、共享、共生的核心理念。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全日本的生活合作社积极开设店铺,店铺的销售额不断增长,1998年达到1兆2786亿日元。后来,由于对市场环境的对应及店铺运营认识不足,店铺销售额又开始萎缩。为此,日本生活合作社联合会1999年制定《生活合作社机构运营指南》,各地临近的生活合作社之间开展合作,结成事业联盟。合作社联盟是一种更广泛的共有联盟,以此来对抗大资本财阀和小资本的零售商,是未来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动力。
3.经营张力:市场化的事业运营VS非营利的合作社运动
自合作社运动诞生之日起,在合作社内部就存在作为事业运营的经济实体与作为社会运动的合作组织之间的紧张关系,即经营张力。前者偏向市场化的运营,后者追求纯粹的合作社理想。合作社运动一直秉承国际合作社运动的理念,追求互助共生,是一种非营利(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运动。比如,日本生活俱乐部合作社的创始人岩根邦雄,将合作社运动中培育“社会运动的主体”作为其创建目标之一。他认为,在理念上生活合作社也是一个社会运动组织。1965年在东京发起的生活俱乐部合作社,目前成为在15个都道府县开展事业的25个生活合作社的事业联合组织,社员总数达40万人。其活动不仅局限于生活俱乐部合作社本身,也包括代理人运动及劳动者合作社(workers collective)等衍生组织,是在日本被广泛认可的社会运动组织之一。而日本东北地区岩手县生活合作社的主要领导人加藤善正特别强调合作社要“使其每个人都能够对合作社发展作出贡献,并且合作社要向人们宣传合作运动的本质和意义”。
合作社运营是否要追求利润,也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从1950年开始,日本合作社运动中出现了劳工福利论的思潮,导致职场生活合作社和地区勤劳者生活合作社的兴盛。其主要借合作社形式,呈现的是劳工的自主福利事业,包括劳动信用金库、共济互助组织或消费生活合作社等,合作社成为日本垄断资本利用福利缓解尖锐的劳资对抗和统治劳工阶级的手段。劳工福利论因而被称之为“工会福利”。日本学者田中秀树认为,劳工福利论的登场呼应了日本战后第二次生活合作运动的高潮。而当时职场生活合作社实际上更多的是企业附属组织,日本生活合作社联合会的专任理事中林贞男批评这种生活合作社是“工会福利活动的延伸形态”,主张生活合作社应作为自主的大众组织独立于企业工会之外。因此,究竟应该依附于大资本或成为大资本市场的补充机制,还是坚持合作社运动的共生资本和共生市场理念,构成合作社事业与合作社运动之间的主要矛盾。
4.群体张力:边缘共益人群VS主流利益人群
主流利益人群主要指资本企商业的人群,他们身处以资本为主的企商业中,难以摆脱自身的利益追逐需求;而合作社的几千万社员由于基于共生共享的理念,是日本社会中非常重要的“共益人群”,其所体现的社会价值影响到整个日本社会和日本家庭。
其中,有两个主要的生活合作社群体——大学生和家庭主妇,他们都是相对远离资本职场的“边缘”群体。20世纪六七十年代,日本社区生活合作社的核心力量来自日本全国大学生活合作社联盟的支持。一些年轻大学合作社骨干积极参与并支援以家庭主妇为主体的社区消费生活合作社的设立。例如,北海道大学生活合作社1965年帮助成立札幌市民生活合作社,首都圈的大学生活合作社于1969年设立了东京生活合作社,岩手大学生活合作社设立了盛冈市民生活合作社。如前所述,20世纪六七十年代,由于第一次石油危机引起了物价高涨和物资短缺,促成了作为社区消费者的家庭主妇的共同购买运动。这类以家庭主妇为运动主体发展起来的消费生活合作社,成为全国消费生活合作社大力推广的互助制度,给日本的生活合作运动带来了巨大改变。家庭主妇是日本经济高速发展中出现的一种家庭分工现象,生活合作社通过将家庭主妇群体连接起来,合作克服困难,争取自己的权益,扩大了社区自治运动领域。
日本合作社的共生经济机制
日本生活合作社的共生经济理念体现了“共有基础上的个人所有”。这一理念来自马克思在1867年《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私有制批判后的一段话:“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基础上的个人所有制”曾被称为“经济学的哥德巴赫猜想”,也是国际合作社运动的理论基础之一。其基础伦理不是占有型个人主义和自由个人主义,而是共生性个人主义,它强调“每个人”公平的所有。在马克思提出“共有基础上的个人所有”的时代,在“空想社会主义”的故乡,英国和法国都在推动国际合作社运动的开展。合作社的共生经济无疑是一种公平民主的经济形态,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价值。
1.“大家的我”理念
消费者、生活者通过合作的力量满足共同的需求、实现共同的愿望而创设生活合作社,是消费者作为主体参与的重要社会实践。北海道的生活俱乐部生协曾经涌现出“大家的我”这个关键词,其中包括唤醒作为自律主体进行活动的全日制市民的主妇的自觉意识;通过这些主妇的相互连动,形成对抗资本的有力据点,促进社会的变革。日本生活俱乐部合作社极为重视社员的劝荐活动,希望更多的人成为“大家的我”的一员。“大家我”是在社员之间形成共识的前提,是社员共同讨论、共同执行的原则。“大家的我”是一种“大我”,一种“社会我”,也是对“理性人”的批判。
“大家的我”的共有意识在班组共购的活动中逐渐形成。1968年开始,山形县鹤岗生协以班组形式作为订购和送货单位,以10户为一个班组汇总订单和送货,这是班组共购模式的开始,加强了社员之间的连接,进而形成了组织的重要资源,增强了每一个社员的主人翁意识。在消费者民主讨论和参与各种社会运动、市民运动,包括策划当初与自己无缘的“代理人运动”的过程中,逐渐摸索出另一种劳动形态的“劳动者合作社”。这一“劳动者合作社”深刻表达了将集体和个人紧密联系起来的平等共生的合作社理念。
2.非营利企业
日本总务厅1991年编发的《生协的现状和课题》中规定,“合作社所从事的事业,以对社员作出最大贡献为目的,而不是以牟利为目的”。日本《消费生活合作社法》规定:(1)不得从事金融行业;(2)非社员不得利用;(3)除了大企业的职场生活合作社外,不得跨越都道府县;(4)不得为特定政党所利用。这些限制明确反映出合作社非营利、非政治,排斥金融资本、政治资本介入的原则。
加藤善正领导的岩手县合作社曾经历了与资本垄断作斗争的“灯油审判”运动。灯油取暖炉是当时日本人越冬的主要方式。“灯油共同购买”运动的背景是第一次石油危机。面对这一局势,当时经营石油进口的大企业视之为千载难逢的机遇,采取限售、囤积、垄断价格、哄抬价格等手段谋取暴利。日本政府也批评石油经销企业是“诸恶之源”,裁定其违反《禁止垄断法》。加藤善正曾作为原告,针对经销商的违法行为带给消费者和生活合作社社员的损失进行辩论。在这个过程中,经销商违反《禁止垄断法》这一事实,激励了一直关注并支持“灯油裁判”的全日本合作社社员及广大消费者。社员们通过共同购买形成了合作社价格指导等准则,并成立了“灯油委员会”,从而对稳定灯油价格产生了决定性影响。
3.去商品化的“消费材”
依照资本的趋利本质,市场只要被大企业垄断,价格就不会是合理的。为了克服这个问题,消费者必须具有买自己想要的东西的自主性,自己生产自己需要产品的可能性。日本生活俱乐部合作社称这类产品为“消费材”,区别于资本逻辑下制作销售的“商品”。“消费材”是纯粹使用品,只有使用价值,没有剩余价值,是去掉无用的装饰而保证其高品质的物品,不追求利润和盈利,与资本逻辑下的商品有根本不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生活合作社运动尽管遭受到资本财团和既得利益团体的抵制,但是生活合作社组织仍然依靠社员的团结和坚持渡过难关,通过“去商品化”的消费者互助合作,促进了日本社会走向公平民主,遏制了垄断资本对个体消费者权益的掠夺。进入21世纪后,情况发生了变化。2002年,生活俱乐部生活合作社调查发现,现在的社员倾向于将合作社产品视为一种商品,而不是生活俱乐部所企划的不追求利润和盈利的“消费材”。社员对真正体现合作社特质的各种社会运动和班组活动的理解出现偏差。如何让商品回归“消费材”,正在引发一场关于合作社运行方式更深刻的反思。
4.共生型资本和市场
在日本合作社的实践中,出现了不追逐盈利和剩余价值的资本,日本合作社理论研究者提出了“市民社会资本”的概念。1985年10月,加藤善正所在岩手县生活合作社准备开设天昌寺店,原本县政府承诺低息融资,后因右翼团体反对以及与县议会(自民党)关系恶化,导致低息融资方案被否决。面对资金困难,该地区8700名社员发起了“天昌店特别增资活动”,筹集了1700万日元的支援资金,顺利解决了资金不足的问题。这也是合作社不同于一般商业平台之处,即社员不仅仅是购买者,也是合作社事业的出资参与者。这种合作社共同出资的方式,正是一种民众的“共生资本”,尤其在抗疫中显示出危机时刻共进退、共命运的优势。生活俱乐部合作社至今开展的各种活动,正是指向共生经济的活动实践。加藤善正主张“合作的原理”对抗“资本的逻辑”,借助近年的志愿者及NPO等市民活动的动向,重新思考“共同性”“合作”“公共性”等议题,提示了当代政治经济社会体系转换的必要性。
5.政治平等的互动式民主
日本总务厅编的1991年发行的《生协的现状和课题》中规定:“生活合作社的基本规则有:(1)一定的社区或职场人们以相互扶助为目的而结合;(2)可以任意成立;(3)社员的加入和退出自由;(4)决议和选举权与出资份额无关,每人一票;(5)结余款的返还主要按照合作社事业的利用额度,而针对出资额的返还是受限的。”上面的规则表达了“一人一票”的政治权利,不受出资份额多少影响,体现了平等共生的原则。
互动式民主还充分体现在日本合作社的民主运行之中,尤其反映出哈贝马斯(Juergen Habermas)在沟通理论中的“公共领域”理念,即不受权力和金钱干扰的沟通互动。它保证了公平,个人通过互动式民主沟通最终达成集体合作。加藤善正曾经归纳其要点为:
(1)定期交流。每1~2个月组织一次班组长会议,说明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及其产生的背景、消费(商品)经济社会的真相与消费者所处的状况、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安全事件的状况,交流探讨生活者/消费者自身问题的合作社运动、消费者运动的社会意义,生产者与消费者互相合作的重要性等。
(2)民主互动。民主的目的不是简单的“一人一票”的形式主义,而是通过相互沟通和理解达成一致性,让社员们能够时刻感受到合作社“越来越像真正的合作社的样子在成长”。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报告和决议,极为重视各个班组长会议上的话题,几乎没有以简单多数票来硬性决策的情况。
(3)宣传教育。主要通过每月发行的杂志《彩虹信笺》,介绍消费者运动等各种合作社不同时期的重要事件,向社员及更多的市民传达消费合作运动的理念和思想。
(4)营造氛围。通过邀请名人进行演讲,组织音乐会,组织观看关于和平、仁爱、人生观及女性的人生定位等题材的影剧作品,丰富社员的文化生活。正如国际合作社联盟(ICA)关于合作社的定义中所规定,“满足成员的社会经济文化的需求”。上述这些工作之余的沟通活动,带有很强的“仪式感”,拉近了成员彼此的距离,削弱了工作中的分工和等级,培育和塑造了生活化的民主氛围。
6.促进合作共生运动
日本合作社不仅是一种共生经济组织,还是一场持久的反对资本主义带来的社会不公平和贫富差距的人民运动。日本生活合作社是扎根各地社区的运动,其目的是为建设更好的日本社会做贡献,但在实践中却反复遭到反对势力及团体的阻碍。生活合作社不仅面对政府、大资本的限制,还要面对已经融入大资本市场的小商户的反对。
加藤善正曾经多次表达对合作社运动的担忧:
我自第7次中期计划以来一直持批判立场......其背景在于:小泉内阁的“规制缓和、竞争原理、弱肉强食”政策后果不断显现,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和社区社会不断崩溃,生活合作社联合会却对这种社会现状持视而不见的“向内看”路线,我是不赞成的。恢复全国生活合作社联合会作为国民中心的定位,凝结全国2600万社员的力量和干劲及对合作运动的信心,集结生活合作运动发展过程中所建构的组织力量、各个合作社之间及与社区社会的更多人群,建立共同、连带、团结的关系。忠实于“1995年ICA声明”、直面30年前《雷德罗报告》中指出的“思想危机”......再次将“日本生活合作社”所具有的“运动和事业性一体化展开”。批评事业经营优先的路线,将“植根于社员、属于社员的合作社”的回归作为工作中心。
加藤善正上述意见可概括为三点:(1)合作社必须直面日本社会贫富差距扩大和社区凋敝的事实,不能自我封闭;(2)恢复全国生活合作社联合会作为国民中心的定位;(3)将合作社运动与运营事业一体化展开,这意味着合作社不仅是经营单位,而且是推动社会进步的行动机构。由此可以预见:随着日本合作社运动的继续推进,将会在更深层次上冲击日本的大资本垄断经济。
余论:从“合作社年”到“疫情下合作化的共生经济
联合国继将2012年定为“合作社年”之后,2016年9月30日,基于对“合作社思想和实践的高度评价”,将其登记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国为了应对当今世界由于全球化浪潮带来的贫富差距扩大、地缘政治纷争与冲突等问题,期待通过合作社的思想和实践找到一种解决路径。
历史上,国际合作社运动是欧洲空想“社会主义”的产物,骨子里具有某些“共产主义”的精髓。对日本合作社的探讨,让我们看到在一个典型资本主义国家中顽强生长的社会主义思想与实践。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更是将“共生合作制度”再次推到了国人乃至世界面前。
从长远看,无论是“大家的我”的非营利共生企业,还是非商品化的“消费材”;也无论是共生型的资本与市场,还是政治平等的经济民主,“合作化的共生经济”都是一种符合社会发展趋势之选择,也可以作为未来面对国际合作化运动的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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